《孟子》疑難句讀辨析一例
作者:來源:詩文網發布時間:2021-10-14
《孟子》疑難句讀辨析一例
楊逢彬
一
楊樹達先生的名著《古書句讀釋例》最后列有12條“數讀皆可通”的例句,都是千古以來未曾解決的難題。其中一條見于《孟子·盡心下》,其文為:晉人有馮婦者善博虎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虎負隅莫之敢攖望見馮婦趨而迎之馮婦攘臂下車眾皆悅之其為士者笑之上文從“卒為善士”到“有眾逐虎”,歷來有兩種句讀。自漢儒趙岐以來的傳統句讀為:“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另一種句讀為:“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這種句讀法是宋代劉昌詩首先提出來的。贊成這一說法的有宋代的周密、明代的楊慎、李豫亨等,反對的則有清代的閻若璩。但以上諸家有一個共同點,都是從“文氣”上找根據。關于這一點,后面還將詳談。
第二種句讀雖有劉昌詩倡之在前,周密、楊慎、李豫亨等應之在后,但此后近千年來的各種《孟子》版本,卻仍率由舊章。直到楊伯峻先生的《孟子譯注》,依然采用第一種句讀。不過他所作的注釋中列有劉、周、閻的論述,并加上按語——“兩讀皆可通”。
但所謂“兩讀皆可通”,只是無可奈何的處理。事實上,只可能有一種讀法是正確的。
在我以楊伯峻先生《孟子譯注》為底本整理的《孟子今注今譯》中,是采取的第二種句讀。不過當時僅憑語感,未作深入研究。我們將在這篇文章中仔細探討這一問題。
二
我們認為,第一種句讀中的“則之野”,在《孟子》時代的語言中是否說得通,是大可深究的。
先看“則”字。
作為虛詞用的“則”是個連詞,它“既可連接詞與詞、詞組與詞組,也可連接句與句,表示順承或轉折關系”。順承關系“表示前后兩事在時間上的相承。可譯為‘就’、‘那’、‘才’等”;而轉折關系“所連接的后一部分與前一部分所要達到的目的正好相反,可譯為‘反而’、‘然而卻’、‘卻’等”。
根據清嘉慶二十年(1815年)南昌府學重刊之《十三經注疏》校勘本進行統計,《孟子》一書中有“則”字421例(包括“然則”、“譬則”、“是則”等復合連詞)。除去做實詞用的4例(其中3例出自引文)和另一例引文,以及“則之野”尚有爭議外,尚余415例。我們從這415例作連詞的例句中,依照楊伯峻先生《孟子譯注》的標點,統計出連接句子與句子的“則”(不包括復合連詞)共計222例。其中,表示順承關系的較多:
河內兇,則移其民于河東,移其粟于河內。
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于鄰國也。
七八月之間旱,則苗槁矣。
如有不嗜殺人者,則天下之民皆引領而望之矣。
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則王許之乎?
孔子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出疆必載質。
非其道 ,則一簞食不可受之于人;如其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予以為泰乎?
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
無罪而殺士,則大夫可以去;無罪而戮民,則士可以徙。
其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后反。
盡信《書》,則不如無《書》。
表示轉折關系的較少:
人死,則曰,“非我也,歲也”。
滕,小國也;竭力以事大國,則不得免焉,如之何則可?
言不顧行,行不顧言,則曰,古之人,古之人。
以上,是較為普通的用“則”連接句子與句子的例句。下面,我們將《孟子》中語義關系較為復雜的用“則”連接的句子摘出,其中,有兩例既含表順承關系的“則”字,又含表轉折關系的“則”字:
(1)臣聞郊關之內有囿方四十里,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則是方四十里為阱于國中。
(2)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比其反也,則凍餒其妻子,則如之何?
(3)至于治國家,則曰,“姑舍女所學而從我”,&127;則何以異于教玉人琢玉哉?
(4)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
(5)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之人也。
(6)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逾東家墻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
(7)其為人也小有才,未聞君子之大道也,則足以殺其軀而已矣。
以上各段的語義關系雖較前舉各例復雜一些,但“則”所以表達的順承關系與轉折關系仍是很鮮明的。因之,楊伯峻先生在各“則”字前均標上逗號,只有第六例除外。
但第六例中第六個“則”字前所標的分號可能是個排印上的錯誤,觀上文“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可知。即使不是錯誤,該“則”字所表示的與上文的順承關系仍十分鮮明。
由此可知,所謂“則”連接句與句,是指連接分句與分句,而分句之間一般用逗號隔開。我們所統計的222例,除上引第六句第六個“則”字外,221例“則”前均為逗號。
有些復句,由于使用句末語氣助詞的緣故,使對古文理解不太透徹的人容易在該語氣助詞后標上句號,這樣,位于后面的“則”所表示的順承或轉折關系就落空了。如:
非獨國有染也,士亦有染。其友皆好仁義,淳謹畏令,則家日益,身日安,名日榮,處官得其理矣,則段干木、禽子、傅說之徒是也;其友皆好矜奮,創作比周,則家日損,身日危,名日辱,處官失其理矣,則子西、易牙、堅刀之徒是也。
其實這一段中的“處官得其理矣”、“處官失其理矣”的兩個“矣”字,其作用無非是因為前面的分句太長,故用之以助停頓,上說話人喘了一口氣罷了。
我們再回過頭來看“則之野”。本文開始所引的那段《孟子·盡心下》原文,楊伯峻先生是這樣標點的:
晉人有馮婦者,善搏虎,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
《辭海》冫部“馮婦”條則為:
晉人馮婦者,善搏虎,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
《辭海》馬部“馮婦”條引上文,“卒為善士”后標以句號。
這段原文,楊伯峻先生的今譯是:
晉國有個人叫馮婦的,善于和老虎搏斗,后來變成善人,(不再打虎了。)有次他到野外,有許多人正追逐老虎。……
“則”字在譯文中失蹤了,顯而易見,它是個累贅。
我們看看原文和譯文,“晉人有馮婦者,善搏虎,卒為善士”,句意已相當完整,這段話和“之野”之間既不必順承,也不必轉折,那“則”的連詞作用體現在哪呢?我們若去掉“則”字,讀起來不是要文從字順些嗎?難怪楊伯峻先生和《辭源》“馮婦”條的作者在“善士”后標上句號呢!而《辭海》“馮婦”條的作者,對此句的標點也頗費躊躇:標逗號吧。實在說不通;標句號吧,對后面的“則”又不好,只好以分號來折衷。
再看東漢趙岐的注:
卒,后也;善士者,以善搏虎有勇名也,故進以為士。之于野外,復見逐虎者……
“則之野”在這里變成了“之于野外”,“則”字也不見了,恐怕趙岐也覺得“則”在這里是多余的。
宋代孫奭的疏為:
晉國有馮婦之人,善能搏虎,后為之善士。則之于野外,見有眾人逐其虎……
這里“則”沒省去,但用得卻十分勉強,如同蛇足。
綜上,第一種句讀,“則”字這一關,首先通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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